廈門:得手26.8萬元!一保姆30多次盜取雇主首飾!判了
2022-02-07


家中請保姆,隱私安全別忽視!有些雇主對長期提供服務的保姆極為信任往往忽視了隱私安全,讓動了歪念的保姆有機可乘,成為“家賊”盜走財物。思明區(qū)檢察院就曾辦理過一起涉及家政服務人員的盜竊案件,這名實施盜竊的家政服務人員因高額的消費欠下網(wǎng)貸,被頻頻催債時就打起了雇主家財物的主意。
案情回顧:雇主整理首飾不避諱保姆30多次打開保險柜盜竊
簡某長年在黃女士家中從事家政服務。黃女士對簡某很信任,會帶著她整理自己的首飾。不過,簡某因為透支信用卡還不上,又在網(wǎng)上借貸,面對接二連三的催債電話,她對黃女士的首飾動起了歪念。
2020年8月至2021年5月,簡某趁家中無人時,先后30多次拿出黃女士放在臥室櫥柜內(nèi)的保險柜緊急鑰匙,打開保險柜,盜走了黃女士的黃金、珠寶等首飾。每次得手,簡某就把首飾送到一家黃金回收店販賣,所得錢款約26.8萬元,用于償還網(wǎng)貸。黃金回收店的負責人范某、店員藍某明知簡某帶來的首飾是犯罪所得,急于脫手,有意壓低價格收購。其中一條價值4萬多元的鉆石項鏈,收購價僅8000元。
2021年5月18日晚,黃女士打開自己的保險柜才發(fā)現(xiàn)許多首飾不翼而飛,便報警處理。次日凌晨,簡某知道自己的行為敗露,在暫住處試圖割腕自殺,幸好及時送醫(yī),出院后被警方抓獲歸案。案發(fā)后,黃金回收店的范某、藍某向黃女士賠償損失40萬元,取得黃女士的諒解。
思明區(qū)檢察院起訴認為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范某、藍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贓物仍予以收購,情節(jié)嚴重,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jīng)法院審理,認定檢察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并采納量刑建議,判處簡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4萬元。范某和藍某也分別獲刑。
檢察官提醒涉及家政服務人員的盜竊案件須引起家政公司以及雇主的注意。有的家政服務人員有盜竊前科,再次上崗故技重施。對家政公司而言,應該在招聘時對家政服務人員情況進行核實,在日常工作中加強管理。對雇主而言,要友善對待家政服務人員,但是也要提高防盜意識。妥善存放貴重物品,定期清點財物,不妨在貴重物品上做些自己知道的小標記。其次,要與家政公司簽訂正規(guī)合同,明確雙方責任,萬一財物被盜,也可避免雇主與家政公司之間的糾紛。最后,如果發(fā)現(xiàn)財物被盜,請及時報警,為抓獲犯罪嫌疑人、挽回損失爭取時間。